沈阳义务教育全省最“均衡”
目前,辽宁省教育督导室组织督导评估组对全省各市申报的基础教育强县(市、区)和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开展督导评估,并公布了14个市和56个城区的监测结果。督导评估与监测采用发展水平和均衡程度两个指标进行描述。
发展水平是指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达到省定标准的比例。用发展水平指数(以下简称水平指数)表示。水平指数≥0.80的地区为“高水平发展地区”,介于0.80至0.60之间的地区为“中等发展水平地区”,<0.60为“低发展水平地区”。
差异程度是指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之间发展水平的差别大小,用均衡指数表示。均衡指数小学≥-0.65、初中≥-0.55的地区为“均衡发展地区”,反之为“非均衡发展地区”。
均衡度是指省、市域内均衡县(市、区)占比情况。非均衡度是指省、市域内非均衡县(市、区)占比情况。
公告显示,辽宁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程度为57.5%,其中沈阳市义务教育均衡程度最高,为84.7%,其次是抚顺市,81.3%。全省14个地市中有9个地市教育均衡程度超过50%。从义务教育发展水平来看,大连市最高,沈阳市“高水平”占50%。
沈河区小学发展水平、均衡程度最高
公告公布了56个城区义务教育均衡程度与发展水平监测结果(小学部分),达到均衡、高水平的共有22个城区,其中沈阳有和平、沈河、铁西、东陵四个区,其中沈河区发展水平指数最高,为0.94,而在均衡程度方面,沈河区仍然排在首位,为-0.32。除沈北新区属于非均衡区间以外,沈阳市其它各区都属于均衡区间。
公告同时公布了44个城区义务教育均衡程度与发展水平监测结果(初中部分)。在均衡、高水平区域里,沈阳市和平区、沈河区、大东区、铁西区、苏家屯区、于洪区六个区榜上有名。
沈阳市水平指数最高的是和平区、于洪区,为0.95,最均衡的是于洪区,为-0.29。沈北新区则在非均衡、中等水平之列。